行业动态 |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印发《关于推动绿色保险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》

时间:2024-04-25


《指导意见》从坚持系统观念、稳中求进,坚持示范引领、重点突破,坚持创新驱动、数字赋能,坚持协同推进、开放合作等四个方面明确了推动绿色保险高质量发展的基本原则,并确立了两个阶段的主要目标。

第一阶段是到2027年,绿色保险政策支持体系比较完善,服务体系初步建立,风险减量服务与管理机制得到优化,产品服务创新能力得到增强,形成一批具有典型示范意义的绿色保险服务模式,绿色保险风险保障增速和保险资金绿色投资增速高于行业整体增速,在促进经济社会绿色转型中的作用得到增强。

第二阶段是到2030年,绿色保险发展取得重要进展,服务体系基本健全,成为助力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的重要金融手段,绿色保险风险保障水平和保险资金绿色投资规模明显提升,社会各界对绿色保险的满意度、认可度明显提升,绿色保险发展市场影响力显著增强。

在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方面,《意见》指出,针对太阳能、风电、水电、核电等能源产业生产、建设和运营期间的风险特性,提供全生命周期保险保障。探索推进新型储能、氢能、生物质能、地热能、海洋能等新能源领域的保险创新,覆盖研发、制造、运维等关键环节风险。通过保险机制为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提供风险解决方案。为传统能源绿色升级改造提供保险保障。

在保障绿色低碳科技创新方面,《意见》指出,持续推进绿色装备、材料以及软件等相关科技保险创新,为技术研发、设备制造、使用运维等各环节提供风险保障。围绕绿色低碳科技领域,加快推进研发费用损失类、知识产权类、低碳零碳负碳技术装备类等科技保险发展。围绕绿色技术创新领域中的创新型中小企业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小巨人企业等发展,为科技研发、成果转化、产业化落地、人才建设等提供保险支持。支持一带一路绿色发展,推动我国绿色低碳技术、装备、服务走出去

在助力交通运输绿色低碳发展方面,《意见》指出,围绕新能源汽车、智能网联汽车、轨道交通等领域发展,为研发、制造、应用等环节提供保险保障。围绕低空经济、多式联运、绿色配送等领域提供适配的保险保障方案。围绕绿色交通基础设施建设,为规划、建设、运营和维护提供综合性风险保障方案。

原文链接:https://www.cbirc.gov.cn/cn/view/pages/ItemDetail.html?docId=1159512&itemId=915